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宿迁邮件处理中心LED展示屏项目询比公告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宿迁邮件处理中心LED展示屏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宿迁邮件处理中心LED展示屏项目
二、项目编号:SQPOST20260625
三、项目概述:根据宿迁邮政业务发展的需要,需采购宿迁市分公司宿迁邮件处理中心LED展示屏项目。
四、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宿迁邮件处理中心碳中和项目LED展示屏项目。包括LED展示屏、独立主控、LED播放软件、屏内辅材等,以及配套的安装服务,项目预算8.5万元(含税)。总价设置最高限价8.5万元。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LED显示屏 | 平米 | 6.075 | 点间距:P1.5,显示单元数量30:6行5列,显示屏面积:6.075m²,显示尺寸:3m×2.025m,分辨率:1920*1296 |
2 | LED视频处理器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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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信息发布盒子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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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钢结构 | 平米 | 6.075 | 钢结构尺寸:宽*高=3m×2.025m |
5 | 配电箱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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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辅材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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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施工费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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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际情况据实结算。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2)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自2023年6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设备销售及安装业绩,至少提供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万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则必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结算凭证,时间以结算凭证日期为准)。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应为拟投标LED显示屏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制造厂商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招标。
5.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7.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8.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分包。
注: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供应商须按照“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6.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7月4日 - 2026年7月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6.2、获取采购文件联系人及电话:曹榕,025-83408513;
6.3、投标人须按附件格式填写《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底单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tdzb1106@163.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电子版采购文件发至《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所填写E-mail中;
6.4、平台服务费500元/包,售后不退。(提供电子版普通增值税发票)
6.5、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格式见公告附件)、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人身份证。
平台服务费用支付流程: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支付,银行信息(同时适用于平台服务费支付、递交保证金等)具体如下:
开户名称: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南京湖北路支行
账 号:76580188005860461
汇款备注:XXXXX 平台服务费(投标保证金)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6年7月10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7.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597号开元名庭酒店附属楼二楼会议室;
7.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7.4、联系人及电话:郝工(13236597390)、邵工(13851992096)。
八、唱价:
8.1、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2、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8.3、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代理机构要求现场参与开标。
8.4、本项目后期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情况开展后评估,其后评估的结果将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分级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采购人根据分级结果对供应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下一轮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根据后评估分为A、B、C、D 四个级别。
A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供应商,可作为此类产品合作的标杆企业。
B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总体状况良好的供应商,不存在影响整体销售、服务的明显问题。
C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一般的供应商,存在部分问题。
D级供应商:为表现较差的供应商。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其它媒介转载无效。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1107室
电子邮箱:tdzb1106@163.com
技术联系人:郝工,13236597390 ,邵工,13851992096
购买/发放招标文件联系人及电话:曹榕,025-83408513
开票及保证金事宜联系人:曹榕,025-83408513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7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