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滨州市分公司金融业务宣传品食盐类投标人招标入围项目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时间:2026-06-24     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滨州市分公司金融业务宣传品食盐类供应商招标入围项目

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滨州市分公司近期将启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滨州市分公司金融业务宣传品食盐类供应商招标入围采购项目,现在采购前就资质认证要求、产品核心功能技术指标以及团队核心成员的资质业绩等要求进行公示,如果潜在投标人对公告资质内容存疑,可在公告截至时间内,通过受理渠道进行问询。

一、公示关键资质

(一)资质认证要求

(废标项)(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二)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山东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及专用发票。

(七)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八)供应商须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九)投标人承诺业务合作中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将纳入甲方投标人“黑名单”统一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

(十一)自2024年1月1日以来,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

(十二)投标人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1个食盐制作类项目的类似业绩,且所有合同累计结算金额不低于5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证明、对应合同的结算发票等相关证明。提供的以上材料均需清晰可辨,否则将不予认可。)

(二)产品核心技术功能指标要求

技术规范书对应章节

类型

产品核心技术功能指标

精制食用盐

 

优级、400g/袋

氯化钠(NaCl)≥99.1%

水分≤0.30g/100g

水不溶物≤0.05g/100g

白度≥80度

碘含量(加碘盐):20–30mg/kg

抗结剂、污染物限量:符合 GB2721-2015

保质期:≥5年,到货剩余保质期≥4年

内包装:食品级防潮密封复合膜,无毒、无异味、不漏盐、不破损。

标签标识(清晰完整,符合国标):产品名称、配料表、碘含量 / 未加碘标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生产企业信息、食盐定点生产证书号、储存条件、食用方法。​

外包装:坚固防潮纸箱,印刷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防潮 / 轻放标识,适配邮政仓储、配送、礼赠场景。

生产与储运要求

 

生产:符合GB14881卫生规范,全程质量管控,批次可追溯。​

运输:密闭、清洁、干燥、防晒防潮,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运。​

仓储:常温、干燥、通风、避光,离地离墙存放,严防污染、受潮、破损。​

追溯:每批次提供生产批号、检验报告,确保来源可查、流向可追。

验收标准与方法

 

验收依据:本规范书、采购合同、产品执行标准、批次检验报告。​

验收内容:资质文件、包装标识、规格数量、感官性状、保质期、破损情况。​

抽样检测:每批次随机抽样,必要时送第三方检测,不合格则整批拒收。​

验收时限:货到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不合格品供应商48小时内免费退换。

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质量承诺:产品符合国标及本规范书,若出现质量安全问题,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含赔偿、舆情处置、法律责任)。​

退换货:保质期内出现受潮、破损、变质、异味,无条件免费退换并承担运费。​

应急保障:供应中断、质量异常2小时内响应,24小时拿出解决方案。

资料提供:随货附批次检验报告、合格证、资质复印件,定期更新有效资质。

交货地点

 

分4县(惠民、阳信、无棣、博兴)2区(城区、沾化)和1市(邹平),送至需求网点并承担运费、装卸费等相关费用。

(三)团队核心成员资质业绩要求

二、公示起止时间

2026年06月24日至26日

三、公告受理渠道

项目公告受理邮箱:493312493@qq.com

项目公告受理电话:13561578892

备注:如需提交详细问询信息的,请填写附件1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公告受理邮箱。


附件1: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告问询函

XXXXXX项目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告问询函

厂商名称: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详细情况描述:

 

 

 

日期

(此处应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