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宿州邮件处理中心6S管理画线项目
公开询比

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AHZJ-202616100472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六月
目 录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 总则....................................................
二、 采购文件说明.............................................
三、 响应文件的编写...........................................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六、 授予合同................................................
第四章:合同草案..................................................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二部分:商务部分............................................
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部分......................................
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宿州邮件处理中心6S管理画线项目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宿州邮件处理中心6S管理画线项目
二、项目编号:AHZJ-202616100472
三、项目概述:项目位于宿州邮件处理中心;改造内容主要包含:对处理中心进行画线及新增金属栏杆施工改造。
四、采购内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宿州邮件处理中心6S管理画线,预算9.8879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安徽邮政本项目对应品目及区域范围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供应商参与安徽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允可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由采购人审核)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
6、投标人须具有要求资质资格:建筑装修装饰二级以上(包含二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售后服务体系;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获取时间: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18日09:30;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供应商将下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szzjgczx@163.com,邮件标题为: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有项目名称、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邮箱);
②转款凭证、开票信息。
上述资料审核通过后在邮箱接收下载招标文件。
③获取采购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缴纳费用指定账户:
收款人: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合肥黄山路支行
账号:341314000018150070757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6年6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纸质投标文件(邮寄地址见招标文件)。
(3)现场递交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淮海北路环保巷1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东三楼会议室。
八、唱价:
(一)唱价形式:现场唱标
(二)唱价时间:2026年6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三)唱价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淮海北路环保巷1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东三楼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hinapost.com.cn)及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
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合欢路新世纪商务中心1号403室
邮 编:230031
项目联系人:王俊烈 17755795622;李少明 15656186680
电子邮件:szzjgczx@163.com
户 名: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合肥黄山路支行
账 号:341314000018150070757
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供应商须知条目号 | 内容 |
11 | 响应文件的组成 |
11.1 | 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按以下部分组成编写和装订响应文件: 第一部分 报价基本文件 该文件须单独密封提交。包括以下内容: 一、报价函。 二、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三、询比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响应文件电子版1份(U盘介质,U盘表面须清晰标识:公司名称、包号)。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 供应商须按27.2商务评分表的格式,制作索引,明确每一项评审内容对应的响应文件的具体章节和页码。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应答材料 详见“第一章 询比邀请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及“第五章 第二部分(一、供应商资格条件应答材料)”。 二、商务评分表应答文件 详见“第五章 第二部分(二、商务评分表 应答文件)”。 三、其他应答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企业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财务状况、生产设施情况、公司人员状况、产品研发团队、生产供货能力、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情况,公司在质量管理、客户服务、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5.企业情况信息表。 6.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7.其他体现供应商实力的有效期内的认证和资质材料。 8.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 9.业务对接承诺函。 10.供应商资格条件和技术*条款应答页码对应表。 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部分 供应商须按27.2技术(服务)评审表的格式,制作索引,明确每一项评审内容对应的响应文件的具体章节和页码。 一、技术条款偏离表。 二、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 三、技术(服务)评分表应答文件。 具体详见“第五章 第三部分(技术(服务)部分)”。 四、供应商认为其他需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注1:响应文件须包含上述部分内容,并按规定的时间递交。其中“第一部分 报价基本文件”单独密封递交。 注2:供应商编制上述文件时,本采购文件第五章已提供格式的文件须按格式要求填写。 注3:在响应文件中,以上部分内容需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未加盖公章的,其响应可能被否决。 注4:供应商如未按照响应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文件及证明材料,导致响应文件不完整的,其响应可能被否决。 注5: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提供的文件及证明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且内容清晰,否则,其响应可能被否决。 注6: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注7:供应商所提供的响应文件的原件按照采购人要求备查。 |
13 | 报价 |
13.2 |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对《技术(服务)规范》中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响应,不得拆分。不允许有选择性报价。 2.供应商对采购人《技术(服务)规范》要求范围以外的报价或赠与、免费提供等内容,采购人评审时不予考虑。 3.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总价中也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审时将所有有效供应商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总价。 4.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否则,将可能导致响应被否决。 5.报价如有一次性优惠,必须明确优惠比例,且明确对应分项报价表中的各分项优惠比例;如没有明确,将视为所有报价均等比例优惠。 |
14 | 报价货币 |
14.1 | 报价货币:人民币,控制价9.368836万元。 |
15 | 询比保证金 |
15.1 | 询比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个人电汇) 询比保证金金额:1000元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形式缴付至招标代理。电汇时须在留言处注明“(项目编号)保证金”字样。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合肥黄山路支行 账 号:341314000018150070757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应放在投标文件中。 |
16 | 询比有效期 |
16.1 | 询比有效期: 90 个日历日 |
17 | 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
17.1 | 纸质版响应文件 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应包含响应文件Word文档可编辑版以及签字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报价部分同时提供Excel文档可编辑版(如有),U盘介质,随“报价基本文件”递交,U盘表面须清晰标识:公司名称)。 注:(1)所有文件资料均应装订牢固,双面打印,全篇标注清晰页码,不允许活页装订。 |
19 | 响应文件的递交 |
19.1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询比邀请。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见询比邀请。 | |
22 | 唱价 |
22.1 | 唱价时间:见询比邀请。 唱价地点:见询比邀请。 |
29 | 推荐成交候选人 |
29.1 | 由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名第1名的供应商成交。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综合得分与报价得分均相同时,按服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提供虚假文件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投标人承诺,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其他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有权随时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采购活动。 |
30 | 确定成交人 |
30.1 | 本包确定1名成交人 |
34 | 签订合同 |
34.1 | 采购结果报市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采用经集团下发的《局所装修工程施工合同(2025年版)》标准合同模板,宿州市分公司财务部签署合同;合同价格方式:固定单价+签证变更;合同期限:7天;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甲方最终结算审计(按照甲方规定若需审计)完成后,甲方向乙方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7%;剩余工程结算价款(结算审定金额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双方如无争议,乙方提出申请后,甲方无息支付。合同约定本项目设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7天,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收取,收取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取整)。财务部负责履约过程中供应商后评估管理、履约管理等其他事项。 |
35 | 履约保证金 |
35.1 | 详见《第四章 合同草案》。 |
36 | 成交服务费 |
36.1 | 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按照[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的30%支付代理服务费。不足2000元时按2000元收取,超出3万元时按3万元收取。 |
37 | 其他 |
37.1 | (一)首次询比 1.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立即发布第二次询比公告。 2.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立即发布第二次询比公告。 3.通过初步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可在评审小组出具初步审查结论后,立即发布第二次询比公告。 (二)第二次询比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通过初步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如只有2家供应商可供选择的,可转谈判采购方式;如只有1家供应商可供选择的,可转直接采购方式。 若两次采购未能成立,则本次采购终止。后续由市场部重新调整需求,另行组织采购。 |
37.2 | 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如述标要求、测试要求、答疑会等。 |
特别提示 | |
1.采购供应商参加邮政企业组织的采购活动或正在履行邮政企业采购协议,如发生《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中的相关负面行为,将根据不同负面行为对采购供应商进行相应程度的处罚。 2.采购供应商的工作人员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在参加邮政企业采购活动或履行采购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行为,均视为采购供应商的行为。 3.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安徽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自动丧失成交(成交)资格及签约资格。 注: (1)《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详见“附件: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 (2)采购供应商是指有意向或正在参加邮政企业组织的采购活动,或正在履行邮政企业采购协议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 |
1、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技术(服务)规范”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
1.2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 。
2.2 “代理机构”系指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3 “采购方”系指采购人及代理机构/采购人。
2.4 “供应商”系指收到询比邀请并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5 “最终用户”系指货物使用单位。
2.6 “货物”系指采购文件“技术(服务)规范”中所列产品及相关服务。
2.7 “服务”系指采购文件“技术(服务)规范”中所列相关服务。
3、合格的供应商
3.1 合格的供应商应满足《询比邀请》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规定。
4、合格的货物
4.1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货物,且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4.2 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本项目询比过程中以及询比结束后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供应商或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4.3 其他要求详见“技术(服务)规范”。
5、询比费用
5.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比有关的费用。不论询比的结果如何,采购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采购文件说明
6、采购文件的构成
6.1 采购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评审程序和合同草案。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询比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合同草案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否决。
6.3 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询比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4 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7、采购文件的澄清
7.1 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后应立即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立即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全,如未及时提出,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后果。
7.2 采购文件的澄清如果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响应截止时间。
7.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采购文件澄清发出12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澄清,如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回复确认,将视为供应商已收到澄清。
8、采购文件的修改
8.1 采购方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如果修改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截止时间不足3天,且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响应截止时间。
8.2 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8.3 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时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方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响应截止期。
3、响应文件的编写
9、要求
9.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响应可能被否决。
10、响应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和采购方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10.2 除在采购文件的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 响应文件组成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响应文件格式
12.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第五章附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文件。
13、报价
13.1 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第五章中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如果有)的格式填写报价。
13.2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报价。
13.3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货物和有关服务要求进行报价。
13.4 响应分项报价表(如果有)的总计应和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报价相一致,且已包括与响应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
13.5 响应报价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评审价格的增加、成交后免费提供等)一律由供应商承担。
13.6 供应商所报的响应价在响应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3.7 供应商根据本须知13.4条规定将响应报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采购方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3.8 供应商的报价必须包含需要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以及其他需要计费的项目,并在分项报价表中明确列明。如有漏报,供应商成交后须免费补足,并使采购人满意。
14、报价货币
14.1 响应文件中适用的报价货币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15、询比保证金
15.1 供应商响应时应提交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询比保证金。
15.2 询比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采购免受因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损失。
15.3 任何未按以上规定提交询比保证金的响应,将被视为非响应性响应而予以否决。
15.4 未成交的供应商的询比保证金,最迟将在合同签订后予以退还。
15.5 成交人的询比保证金,在成交人缴付成交服务费并按本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后予以退回。
15.6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询比保证金:
(1)供应商在规定的询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
(2)供应商有串通响应、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的;
(4)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
(5)成交人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6)成交人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需要);
(7)成交人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
16、询比有效期
16.1 响应文件有效期应自《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唱价日起,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询比有效期不足的响应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否决。
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询比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方可要求供应商延长询比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询比保证金将会被退还,其响应将被否决。同意延长询比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询比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询比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 供应商应准备一份响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和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按采购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4、响应文件的递交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封装要求如下:
(1)响应文件第一部分(报价基本文件)的正本及副本、电子版U盘全部密封在一个包装内,“报价基本文件”封面上标明“报价基本文件-正本”或“报价基本文件-副本”字样,包装上标明“报价基本文件和电子版U盘”字样;
(2)响应文件第二部分(商务部分)、第三部分(技术部分)的所有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响应文件封面上标明“商务技术册-正本”或“商务技术册-副本”字样,包装上标明“商务技术册”字样。
18.2 密封包装封面均应注明:
(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及包名称、正本、副本、报价基本文件或商务技术册。
(2)“在 年 月 日 时(唱价日期、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18.3 如果未按18.1和18.2条规定密封和标记,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操作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9、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 代理机构接收响应文件的时间不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9.2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3 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响应截止期。在此情况下,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0、迟交的响应文件
20.1 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晚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方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8条规定进行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响应”字样。
21.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
21.4 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第16条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代理机构将按第15.6条规定不予退还其询比保证金。
5、唱价与评审
详见询比邀请
22、评审小组
23.1 评审由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
23、评审原则
24.1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4、响应文件的初审
25.1 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5.1.1 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询比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
25.1.2 符合性检查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5.2 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5.3 报价一览表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5.4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5.5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5.6 对于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审小组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25.7 在详细评审之前,评审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询比保证金、适用法律、税费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审小组判定响应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当响应有不真实、不正确的情况除外。
25.8 响应文件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修正后的价格高于报价一览表中的响应报价,如该供应商成交,则合同价以原响应价为准,修正后价格若低于报价一览表中的响应价格,如该供应商成交,则合同价以修正后价格为准。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以上规则对其错误的修正,其响应将被否决。
25.9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供应商未提交询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询比保证金形式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2)不满足采购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
(3)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响应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
(6)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的报价进行恶意响应的;
(7)询比有效期不足的;
(8)不同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仅适用电子标)
(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5、响应文件的澄清
26.1 在评审期间,评审小组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供应商澄清应在评审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可以否决其响应。
26.2 异常低价审查
26.2.1.响应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注:此处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填写范围不低于50%,最高不超过65%);
(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 %的(注:此处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填写范围不低于50%,最高不超过65%);
(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注:此处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填写范围不得低于45%,最高不得超过65%);
(4)评审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6.2.2.资料要求:评审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26.2.1中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26.2.3审查要求:评审小组依据专业经验,以及供应商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等,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6.3 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6、响应的评价
27.1经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评审小组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
27.2本项目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分标准如下:
(一)初步评审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报价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采购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的要求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 符合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 符合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 | ||
询比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关于询比有效期的规定 | ||
询比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1款的规定 | ||
报价唯一且有效 | 报价唯一且符合报价一览表规定 | ||
实质性条款 | 符合采购文件的各项实质性要求和标“*”条款 |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 | ||
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
其他 | 符合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技术部分 (30分)
| 施工组织设计 | 10分(各分项满分2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主要施工方法进行评审,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优秀得(1.5,2]分,良好得(0.5,1.5]分,一般得[0,0.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拟投入的主要物资和施工设备及施工计划进行评审,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优秀得(1.5,2]分,良好得(0.5,1.5]分,一般得[0,0.5]分。 |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评审,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人员安排计划明细,有各工种人员安排计划,人员投入经济合理。优秀得(1.5,2]分,良好得(0.5,1.5]分,一般得[0,0.5]分。 |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审,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的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优秀得(1.5,2]分,良好得(0.5,1.5]分,一般得[0,0.5]分。 |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安全措施进行评审,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优秀得(1.5,2]分,良好得(0.5,1.5]分,一般得[0,0.5]分。 | |||
5分 | 1、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建筑工程类)得1分;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建筑工程类)得1分,本项满分2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及近3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施工班组人员(除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外):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工程师岗位配备齐全的得2分。在岗位配备齐全的基础上,每提供一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岗位为施工员或质量员或材料员)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2或C3)或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加1分,本项满分3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如有)、身份证(正反面)及近3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注: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在有效期内的证书继续有效。 | ||
历史业绩 | 10分 | 供应商提供自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追溯三年的承担过类似改造工程业绩并获得业主好评,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及好评的得2分,满分10分。所有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签字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 | |
应急处理能力及保修方案 | 5分 |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处理与周边土地纠纷、居民、房屋、管道、道路、庄稼等可能发生的应急方案,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审情况进行综合打分,得0-2分。 2、保修方案完善,有售后服务承诺。根据评审情况进行综合打分,得0-3分。 | |
价格部分 (70分) | 报价 | 70 | 价格分计算采用合理低价优先法,价格分=(P基准/P)×分值,P基准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者”和“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B”之间数值较高者,B值为0.99、0.98、0.97、0.96、0.95,现场随机抽取,P为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最高得分不超过70分。 注:(1)有效报价(即评审价):经评审,未被否决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2)价格评审以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的“总价”作为评审依据。 (3)评审时首先确定该标段评标基准价。 该标段评审基准价为:所有报价人有效报价中剔除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有效报价不足5个时,不剔除最高、最低价),其他报价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然后根据各报价人的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间的偏差,计算其最后得分。 (4)备注: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降幅比例小于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值计算,并作为无效标处理。(如:控制价为100000元,投标报价大于95000元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值计算)。 |
评分分值计算原则 | 1.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对该供应商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 2.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注:保留两位小数。
27、与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接触
28.1 除本须知第26条规定外,从唱价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就与其响应有关的事项与采购方接触。
28.2 供应商试图对评审小组的评审、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被否决。
28、推荐成交候选人
29.1 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原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9.2 不保证最低报价的供应商最终成交。
29.3 评审小组有权利对成交候选人进行审查,审查将根据供应商按照本须知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审小组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
29.4 如果审查未通过,采购人将拒绝其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成交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采购。
29.5 如采购人发现成交候选人在报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成交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采购。同时采购人保留追究被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的供应商法律责任的权利。
29.6 本项目公示媒体详见第一章 询比邀请。
29.7 供应商或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9、确定成交人
30.1 成交人确定原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0.2 成交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采购或者终止采购。
31.1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否决任何响应,以及宣布本次项目终止或否决所有响应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为的理由。
31.2 如采购人发现成交人在报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人资格,同时采购人保留追究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供应商法律责任的权利。
6、授予合同
31、合同的授予标准
32.1 合同将授予其响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且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采购人最为有利的供应商。
32.2 成交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等情况。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其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
32.3 当出现拟成交人为首次与中国邮政合作、拟成交价格较低、拟成交人应答较为简略等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核实履约能力的情形时,成交人应在合同签约前配合采购人会商核实情况的相关工作。
32、成交通知书
33.1 成交人确定后,采购方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及时向采购方确认。
33.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3、签订合同
34.1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4.2 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4、履约保证金
35.1 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详见《合同草案》。
35、成交服务费
36.1 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向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3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详见另册)
(供供应商参考,具体内容以签约时为准)
局所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2025年版)
合同编号: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送达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送达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有关规定,双方按照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
(二)工程地点: 。
(三)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四)资金来源: 。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
(六)工程内容: 。
(七)具体工程应附《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
(八)局所装修工程承包范围: 。
第二条 工期
(一)工期安排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二)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中途无故停工或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工期相应顺延。
(三)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和监理人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四)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和监理人书面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竣工的,乙方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五)因甲方和监理人要求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或者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 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工期相应顺延。
(一)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现行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符合合同订立时最新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以及应急管理(消防)、公安等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并符合中国邮政企业形象手册以及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说明文件的要求。
(二)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评定 合格 标准。
第四条 合同价款
(一)本工程的合同价为:
固定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含税价),其中不含增值税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增值税为人民币_____(¥_____);分项价格清单详见附件___。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以甲方审计审定金额为准,据实调整。
其中:安全及文明施工费(不含税价):人民币_____(¥_____);
暂列金额(不含税价):人民币_____(¥_____);
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含税价):人民币_____(¥_____);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不含税价):人民币_____(¥_____)。
固定单价:根据工程量据实结算。
其中:安全及文明施工费(不含税价):人民币_____(¥_____);
暂列金额(不含税价):人民币_____(¥_____);
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含税价):人民币_____(¥_____);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不含税价):人民币_____(¥_____)。
其他方式: 。
其中:安全及文明施工费(不含税价):人民币_____(¥_____);
暂列金额(不含税价):人民币_____(¥_____);
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含税价):人民币_____(¥_____);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不含税价):人民币_____(¥_____)。
(二)本合同价款包括合同承包范围所规定的所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进退场费、管理费、利润、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暂列金、税金,包括施工用水电费、赶工费、安全及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措施费、场外租地及交通费、材料运输装卸保管费、场地清理费、保险费、检测检验费、调试费等各项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承担乙方包干单价的任何组价不当或差错造成的风险、甲方无需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合同纳税义务发生时,若国家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不含税价款不变,增值税和合同含税价款根据国家税率变动相应调整。
(三)价款调整
本合同价款不因工资、物价、费率/汇率变动或任何政府调价文件而调整;但甲方设计变更或者工程量变化,可以据实调整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因市场价格波动或法律变化的可以据实调整,调整方法:
1.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现场工程师
(一)甲方派驻的项目经理:
姓 名: ;
联系电话: ;
甲方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二)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通信地址: ;
乙方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项目经理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乙方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需更换项目经理的,应当提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接任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料,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
(三)甲方授予监理人对工程实施监理的权利由监理人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行使,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通信地址: ;
甲方委托的职权: ;
需要取得甲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组织乙方、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确认。
(二)组织材料验收、施工中间验收、隐蔽记录、单项工程验收。
(三)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乙方提供必要的配合。
(四)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局所装修工程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甲方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乙方自行承担水电气等费用。
(五)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消防手续的办理工作。
(六) 。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参加施工图纸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和监理人审定;完成组织材料采购、制造加工、检测试验、运输、现场保管和工程施工安装。
(二)严格依照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承担相应费用,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边单位及住户的关系。
(四)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协助甲方办理消防、规划、建设、城管等手续。施工中未经甲方和监理人书面同意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原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五)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六)若本工程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的,乙方应负责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相关材料,确保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时限内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并提交甲方存档。
(七)乙方派驻的施工人员及劳务人员,不因本合同的签署与甲方有任何法律关系,乙方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燃气事故,人员摔倒、高坠等)或造成任何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应按月发给劳务人员工资,杜绝由于拖欠工资而带来的负面影响,如因乙方劳务人员的工资等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九) 。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乙方应当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和监理人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和监理人的检查检验。甲方和监理人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并承担相应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二)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监理人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和监理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和监理人限定的时间内修复后重新验收,但工期不予顺延。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组织验收。若乙方未经书面许可自行验收的,甲方和监理人可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并承担复验费用;若复验不合格,复验及返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复验停工或者返工,工期不予顺延。
(三)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5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0日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日期。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进行验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在验收合格后14日内向乙方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乙方应按要求清理装修现场并将本工程交付给甲方。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四)合同当事人应当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日内完成工程的移交。乙方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乙方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
(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7 日内,乙方应提出工程结算报告并将所有图纸及相关资料送交甲方审核;甲方自收到上述资料后7日内审查完毕,审查无误后办理工程结算。
第九条 设计变更
(一)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甲方应在变更前 日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在 日内按照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
(二)风险范围价款调整
本合同订单价款不因工资、物价、费率/汇率变动或任何政府调价文件而调整;但甲方设计变更或者工程量变化,可以据实调整合同价款。
本合同订单价款因市场价格波动或法律变化的可以据实调整,调整方法为下述第 种:
(1)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①引起价格调整的物价波动风险范围、幅度和生产要素用量计算方法:
1)人工的市场价格波动在±5%(含)以内的价格风险。当施工期间人工市场价格变动幅度在-5%至+5%以内(含)时,价格变动风险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调整;
2)材料中主材(预拌混凝土、电缆、钢筋)施工期的市场价格与报价期市场价格差异幅度在-5%至+5%以内(含)的变化风险已包括在乙方响应单价的综合单价中、上述列明的材料以外,综合单价中包括的所有材料施工期的市场价格与报价期市场价格的变化风险已包括在乙方响应报价的综合单价中。
3)综合单价中的材料、机械的消耗量为乙方依据其企业定额或参考相关定额计算而得,其消耗量的风险由乙方全部承担。
4)以综合单价方式计价的措施项目费,人工的变化幅度超过±5%时,仅调整超过部分费用;以项为单位计价及总价措施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否则不做调整。
②价格调整基准:参考当地《工程造价信息》当期市场信息价。
③价格调整的具体方法 算数平均法。
1)约定材料市场价格的变化幅度小于或等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不做调整;变化幅度大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应当计算超过部分的价差,其价差由甲方承担或受益,差价仅记取税金。
2)人工市场价格的变化幅度小于或等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不做调整;变化幅度大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应当计算超过部分的价差,其价差全部由甲方承担或受益。
3)除上述钢筋、预拌混凝土、人工、电缆的价格波动可以按上述约定调整外,其他任何材料和机械的价格若发生波动均不做任何调整。人工价格按照整个施工期的人工平均价格记算;钢筋、混凝土按照结构施工期的平均价格计算;电缆按实际施工期平均价格计算。
(2)其他方式: 。
第十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价款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实际工程量和本合同的约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工程结算编制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造价主管机构颁布的最新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及其有关文件。
(二)双方约定工程价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为:
1.工程价预付款支付:
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
预付款的扣回办法:不扣回。
2.工程价进度款依照以下约定分次支付:
乙方应按 月 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甲方按 月 支付 %工程进度款;
工程完工后,甲方向乙方付至合格工程量合同价款的 80 %;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甲方最终结算审计(按照甲方规定若需审计)完成后,甲方向乙方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 %(最高97%,超过无效);
4.剩余工程结算价款(结算审定金额的 %)支付方式:
作为工程保修金,缺陷责任期1年期满后,双方如无争议,甲方在 日内无息支付于乙方。
乙方开具相当于剩余工程结算价款的质保函,期限至缺陷责任期1年期满,甲方收到保函后在 日内无息支付于乙方。
其他: 。
(三)工程价款支付的其他要求:
1.经甲方审计部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审核后,审减率在5%(含5%)以内部分的审计费用由甲方承担;审减率在5%以上部分的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审计费率按国家及工程所在省级单位规定标准执行,另有约定的除外。
2.若审定金额小于乙方已收取合同进度款的数额,后续进度款甲方不再支付,且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款项与审定金额差额部分。
(四)乙方应在甲方支付各期工程款前至少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符合规定和要求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税率为: 。
(五)因乙方造成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抵扣、发票监控异常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甲方开票信息和乙方账户信息:
1.甲方的开票信息:(如开普票可只需填写购方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发票开给甲方下级分公司,开票信息另行提供。
2.乙方的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联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的通信地址、通信方式和联系人、上述账户信息等发生变化的,应提前 10日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变更约定账户信息时应签订补充协议,否则甲方不向任何其他账户付款;双方仅变更开户银行名称的除外。
(七)若乙方提供虚假、作废等无效增值税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八)根据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如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承担赔偿损失或交付违约金等责任,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合同款项和/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乙方应另行给予甲方赔偿,乙方对此无异议。
第十一条 材料和设备供应
(一)甲方和乙方为本工程项目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乙方妥善保管并承担保管费用。法律规定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或试验的,乙方应会同甲方和监理人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供装修用的材料和设备相应的产品合格证、保修证书等以供甲方核对,如乙方无法提供,甲方有权拒绝使用乙方提供的材料。
(三)本工程材料价格详见附件。禁止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规格有差异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
(一)乙方应保证自身及实施本合同的乙方工作人员具备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合法有效的资质,且在局所装修工程施工期间持续有效。如果因为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缺乏相应资质或者资质存在瑕疵,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者引起其他法律责任的,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承诺自身具备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的资格/条件,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和其它相关之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以及甲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三)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信息报告等制度,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方案,强化员工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教育,使其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处置技能。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并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和安全生产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若甲方由此被主张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当无条件给予赔偿。
(四)乙方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方案,保证一旦出现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能立即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向甲方报告和以事故报告的形式向有关政府部门或管理机构报告。
(五)乙方应保证在该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质量保修期间双方和第三方的人、财、物的安全,如在施工过程中及质量保修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乙方自身人员、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六)工程竣工后,若因提供的材料缺陷、施工缺陷或维修缺陷等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三条 环境保护
(一)乙方应当采用节能、节水等有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建筑设计方案、建筑和装修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符合国家室内污染标准的合格装修材料。
(二)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物料堆放整齐。在工程移交之前,乙方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乙方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
(三)乙方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乙方应当承担因此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转包和分包
本工程不得转包,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以分包名义转包给第三人。确需分包的,必须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同时乙方必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分包单位,工程分包不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 保修
(一)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工程保修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工程保修期为: 。
(二)在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或故障,乙方应负责维修、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否则甲方可从保修金中扣除;费用超出保修金额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乙方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损失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延长保修期。
(三)保修期外乙方仍应提供有偿维修服务,乙方比照市场价格给予 优惠。乙方的保修责任详见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擅自终止合同或者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均视为违约,责任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承担违约金 元。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应无偿返工或继续施工修复直至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并承担返工产生的所有费用。
(二)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中途停工或逾期竣工,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上述情形累计达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视为一般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1.乙方擅自降低施工标准的;
2.乙方擅自减少工作量的;
3.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的;
4.乙方因环境污染引起纠纷而导致暂停施工的;
5.乙方未达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
(四)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 违约金,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继续赔偿:
1.乙方存在提供虚假法定资质、无法定资质而假冒有法定资质或挂靠借用他人法定资质或乙方未使用自己的施工队伍、临时拼凑施工人员等情形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建筑物原结构或设备、管线的;
3.乙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4.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移交工程的;
5.乙方未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改正违约行为的;
6.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转包、分包约定的。
(五)未办完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在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每逾期付款1日,按照应付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20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七)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导致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对外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等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因此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罚款等,均由乙方赔偿给甲方。前款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收入损失、第三方损失以及因处理事故产生的合理费用、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有权从应付乙方结算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
第十七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协议,终止协议签订前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履行。
(二)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政府主管部门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上级单位政策变化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情形,双方可协商进行合同变更;影响到本合同执行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乙方发生本合同第十六条违约责任第二款、第四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直接书面通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
(四)如乙方被列入甲方或甲方所属集团公司或 省邮政分公司黑名单,甲方有权直接书面通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责任。
(五)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除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还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但尚未完工部分工程的工程款,以及已经完工但未经甲方验收合格的该部分工程的工程款,并应在甲方通知后5日内与甲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从施工现场撤离乙方自有设备和材料,清理场地,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清理,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由此导致乙方设备或者材料损毁、灭失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 履约保证金(保函)
本合同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 )种方式执行。
(一)本合同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二)本合同收取履约保证金,具体如下: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 % 元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为 年。
2.保证金以人民币并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勾选二选一)
□ 银行保函:由在中国营业的商业银行开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
□ 银行电汇或转账。
甲方的账户信息:(如提交银行保函则不必填写)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行联行号:
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照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以直接扣留部分/全部履约保证金或者向银行发出书面指令从保证金账户中扣划资金以抵付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和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可以继续向乙方追偿。
4.发生上述情形后,保证金或者保证金账户金额不足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补足。如乙方未及时提交或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从合同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违反前述约定的,每逾期1日,乙方按照保证金总额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5.因乙方违约终止协议的,甲方不予退还乙方保证金。
6.本合同保证金有效期满,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结清各项款项、费用后,甲方将剩余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或者书面通知银行同意撤销保证金账户。
第十九条 保密
(一)乙方承诺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及其附件、管理规定、管理方法、经营信息、财务信息、客户信息、员工信息等承担保密义务。乙方或乙方员工如发生违反本保密义务规定的任何情形均视为乙方违约,如乙方因违反保密义务导致甲方受到商誉或经济损失的情形,视为发生泄露事件。乙方应就发生的泄露事件每次承担 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等。
(二)合作结束后,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后10日内将所保管、保存、保有的甲方涉密信息资料、数据全部交还至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或按照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要求的方式销毁。
(三)本保密条款长期有效且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而失效,乙方将长期持续履行本合同的保密义务,直至涉密信息被合法公开之日止。
第二十条 反商业贿赂
(一)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主管部门关于禁止商业贿赂的有关规定,任何一方不得给予对方相关人员财物或者其他形式的贿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协助配合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虚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和订单)、虚开发票或其他财务凭证以及其他任何方式从事虚增业务收入、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或类似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此类行为,甲方及甲方所属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企业(以下统称“邮政企业”)均有权:(1)无条件立即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包括合同项下订单),甲方对乙方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可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及其他邮政企业带来的全部损失;(2)将乙方纳入甲方所属集团公司“黑名单”统一管理,视其不当行为对甲方及其他邮政企业权益的损害程度,在甲方所属集团公司范围内,对乙方采取规定地域、规定时限的,直至全面永久的业务合作禁入措施,不得参与甲方及甲方所属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企业的业务合作或经济业务往来。
(二)乙方充分理解并承诺、同意,乙方不属于“邮政企业员工经办企业”,否则本合同除赔偿条款外自始无效。“邮政企业员工经办企业”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1)与邮政企业无投资关系;(2)邮政企业领导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领导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邮政企业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或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企业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裁决生效前,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履行期限为以下第______种,双方在合同履行期内开展业务:
1.本合同签订之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本合同签订之后的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本合同的附件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承诺书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各项文件解释优先顺序如下:
1.本合同及附件。本合同附件如与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文为准。乙方响应文件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若乙方响应承诺优于本合同约定的,以乙方响应文件内容为准;若乙方响应承诺劣于本合同约定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2.响应文件及承诺书;
3.采购文件。
(四)如果本合同中存在无效、失效或不能履行的条款,则该无效、失效或不能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有效和履行。
(五)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乙方声明:乙方属于不属于中小企业。若属于中小企业,甲方依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协助配合乙方维护其合法权益。
(七)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
(八)其他约定: 。
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如投标文件已有可选填)
2.分项价格清单(如投标文件已有可选填)
3.工程质量保修书
4.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如投标文件已有可选填)
(以下无正文)
乙方声明,乙方作为理性市场主体,已就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下同)的所有条款,包括免除与限制责任条款与甲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甲方给予了合理的提示与解释说明。乙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并自愿接受其约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一条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第二条 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保修期不得低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质量保修期终止后,如双方无争议,甲方应退还剩余的保修金(不计利息)。
第三条 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 小时内到达工程现场进行维修。发生事故需紧急抢修的,乙方在接到抢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自行维修或委托他人修理,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保修金中相应扣除,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 违约金。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否则,按照本条第1款约定执行。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5.如在保修期内乙方拒绝维修或同一质量问题一年内发生 次以上(含 次)的质量返修,甲方将全部扣除乙方工程结算总价款 % 的保修金。因乙方逾期履行维修服务致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或第三方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 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甲方、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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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格式(示例):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响应文件
报价基本文件 / 商务部分 / 技术(服务)部分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致 (采购人) :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采购货物及服务的询比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4 份:
1.报价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如有)
3.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4.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
5.资格证明文件
6.按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和技术条款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7.由(形式)出具的询比保证金,金额为(金额数和币种)。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响应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服务响应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2.我方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第 / 号(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询比有效期为自唱价日起 90 日历日。
5.我方同意供应商须知中第15.6条款关于不予退还询比保证金的规定,我方同意贵方以贵方认为合适的任何方式处置我方所递交的询比保证金。
6.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7.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
8.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二、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2-1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包名称 | 报价 (人民币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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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备注:
2-2 分项报价表
详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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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盘介质,应包含响应文件Word文档可编辑版以及签字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报价部分同时提供Excel文档可编辑版(如有),U盘表面须清晰标识:公司名称、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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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评审项 | 应答所在页码 | 备注 |
一、初步审查索引(建议与《初步评审表》一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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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评分索引(建议与《商务评分内容》一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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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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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更名相关资料(如有,如工商部门出具的盖章证明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截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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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安徽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失信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评审期间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应答材料: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提供未列入黑名单承诺书,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查询入口如下所示:


《未被列入黑名单承诺书》
致 (采购人) :
我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满足以下要求:
我公司不存在“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xx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的供应商”的情形。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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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询比;
应答材料:供应商须提供满足上述资格条件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致 (采购人) :
我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满足以下要求:
我公司不存在“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询比”的情形。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应答材料:供应商须提供满足上述资格条件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致 (采购人) :
我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满足以下要求:
我公司不属于资格条件“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中所要求的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企业。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5.其他资格条件承诺函;
应答材料:供应商须提供满足其他资格条件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致 (采购人) :
我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满足以下要求:
1.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我公司承诺满足《采购供应商承诺函》的相关要求。
如我司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贵司相关制度办法进行处理。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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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供应商承诺函
致 (采购人) :
我单位承诺:若我单位出现被采购人纳入黑名单的情形,采购人有权按照采购人及其上级单位有关黑名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负面行为的性质以及对邮政企业利益的损害程度等因素,在相应的期限、范围和品目,对我单位采取采购禁入措施(包含全面永久的禁入措施)。在采购人公布黑名单文件规定的地域和时间范围内,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单位中标/成交资格,有权不与我单位签订合同(列入黑名单企业自动中标/成交资格及签约资格),采购人及相关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如我单位成为被采取永久禁入措施的黑名单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对我单位或我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注册设立的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采取永久禁入措施。
我单位对此无异议,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 (业主名称)
我公司承诺:针对本项目,我公司已充分理解采购文件内容及要求,并完全响应如下内容: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安徽邮政本项目对应品目及区域范围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供应商参与安徽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允可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由采购人审核)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
6、投标人须具有要求资质资格:建筑装修装饰二级以上(包含二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售后服务体系;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分包。
9、 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规范、付款方式、质量要求、履约保证、服务期、采购合同条款等其他内容全部响应。
如我司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贵司相关制度办法进行处理。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1.供应商须提供**年度和**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供应商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3.供应商以表格形式填写符合要求的业绩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业绩列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项目起止时间 | 合同金额 (万元) | 合同供货数量 | 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所在页码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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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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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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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注:
1.供应商所提供业绩须是已签约完成项目。
2.业绩证明文件须按照业绩表序号顺序提供,仅需提供X个业绩案例(如超过X个案例,仅对顺序前X个案例进行评审)。
3.业绩证明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署日期页、签章页复印件及项目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清晰的证明文件。(此处为参考,具体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要求)如提供的是无确定金额的框架协议(框架协议如按年度进行签署,每一年度协议按一个独立案例计算),框架协议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协议首页、协议内容页、协议金额页、协议签署日期页、签章页复印件及项目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清晰的证明文件,并另附协议项下能体现服务量的发票复印件。如没有提供相应案例适当的证明资料,按无效业绩处理。
4.供应商须准备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4.供应商与邮政企业粘合度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略合作、办理邮政业务情况等)。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性别:
职务: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进行响应,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3.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采购文件 条款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 条款号 | 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 (正/负) | 偏离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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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供应商须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按照此表要求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供应商须如实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在上表中明确标注“无商务偏离”。
3.供应商若未填写此表,将被认为响应采购文件全部商务条款。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4.企业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财务状况、生产设施情况、公司人员状况、产品研发团队、生产供货能力、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情况,公司在质量管理、客户服务、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5.企业情况信息表。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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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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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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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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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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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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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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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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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 管理人员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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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人数 |
| 维护人员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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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集成资质 |
| 其中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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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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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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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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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 技 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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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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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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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致:(代理机构 )
我公司若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中成交,我公司保证在收到本项目成交通知后5日内,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现金或贵公司认可的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成交服务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方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承诺日期:
7.其他体现供应商实力的有效期内的认证和资质材料。
8.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
9.业务对接承诺函。
业务对接承诺函
致 (采购人) :
我公司___________(公司名称)积极与采购人开展相关业务合作(在金融业务(邮储银行、代理金融、中邮证券、中邮保险)、快递物流业务、邮务业务(集邮、函件、报刊、分销等)),并提供专属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诺方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
日期: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技术部分评分项 | 应答所在页码 | 备注 |
技术(服务)评分索引(建议与技术(服务)评分一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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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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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条款(参见技术(服务)规范*条款)
序号/条款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供应商应答页码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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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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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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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采购文件 条款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 条款号 | 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 (正/负) | 偏离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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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注:
1.供应商须根据所投技术要求填写此表,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在此表中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供应商须如实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在上表中明确标注 “无技术偏离”。
3.供应商若未填写此表,将被认为响应采购文件全部技术条款。
根据技术(服务)评分表内容逐一进行罗列,并给出应答格式。
(一)项目名称:宿州市分公司宿州邮件处理中心6S管理画线项目
(二)采购内容:项目位于宿州邮件处理中心;改造内容主要包含:对处理中心进行画线及新增金属栏杆施工改造。
(三)项目背景:应邮管局提出规范标准化要求,对处理中心进行画线及新增金属栏杆施工改造,确保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
(四)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98879元,工期7天;
(五)基本要求:响应询比邀请要求。
(六)清单及施工图:详见附件。
(七)采购方式及分包:公开询比,一个包。
(八)合同签订及履约要求:
采购结果报市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采用经集团下发的《局所装修工程施工合同(2025年版)》标准合同模板,宿州市分公司财务部签署合同;合同价格方式:固定单价+签证变更;合同期限:7天;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甲方最终结算审计(按照甲方规定若需审计)完成后,甲方向乙方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7%;剩余工程结算价款(结算审定金额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双方如无争议,乙方提出申请后,甲方无息支付。合同约定本项目设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7天,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收取,收取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取整)。财务部负责履约过程中供应商后评估管理、履约管理等其他事项。
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安徽) | ||||
序号 | 行为分级 | 行为分类 | 处罚措施 | |
1 | 一般负面行为 | 不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后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拒不执行合同,对邮政企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 年度内在3家以下市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市分公司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年度内发生3家(含)以上市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全省范围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2 | 故意修改采购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并进行响应,被项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比选小组认定投标无效或废标的 | 年度内在3家以下市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市分公司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二级集采项目出现此类行为,或年度内在3家(含)以上市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全省范围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
3 | 未经同意自行将合同标的转包、主要部分分包,违反合同约定或相关行业规定且情节严重的 | 年度内在3家以下市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市分公司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年度内发生3家(含)以上市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全省范围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
4 | 没有按照承诺使用承诺品牌、承诺参数的元器件或原材料被追究责任,且对邮政企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 年度内在3家以下市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市分公司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年度内发生3家(含)以上市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全省范围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
5 | 拒绝配合处理违约或纠纷的 | 年度内在3家以下市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市分公司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年度内发生3家(含)以上市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全省范围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
7 | 严重负面行为 | 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或选择性签订采购合同,或不按采购文件及应答文件承诺签订合同的 | 年度内在3家以下市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市分公司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年度内发生3家(含)以上市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全省范围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8 | 合同履约中,产品质量或服务标准不符合采购技术规范“*”指标要求且拒不整改或对邮政企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 年度内在3家以下市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市分公司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年度内发生3家(含)以上市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全省范围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
9 | 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弄虚作假而被项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比选小组认定投标无效或废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他人名义参加采购活动,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资质或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虚假信用状况,或发生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谋取中标、成交的 | 年度内在3家以下市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市分公司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二级集采项目出现此类行为,或年度内在3家(含)以上市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全省范围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
10 | 采用串通等不正当手段而被项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比选小组认定投标无效或废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及采购相关方串通的,互相协商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约定中选人,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或者中选,协同投标,为谋取中标中选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联合行动,非法获知标底或评审委员会成员信息,或与检测机构串通伪造检测结果的 | 年度内在3家以下市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市分公司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二级集采项目出现此类行为,或年度内在3家(含)以上市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全省范围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
11 | 拒绝邮政内部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 年度内在3家以下市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市分公司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二级集采项目出现此类行为,或年度内在3家(含)以上市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全省范围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
12 | 经安全事故责任报告判定供应商为主责以上,由其产品及服务质量问题,造成年度累计达到3人(含)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者5人(含)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的 | 在全省范围内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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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重大负面行为 | 被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认定向采购人、采购评审委员会、采购代理人、检测机构等中国邮政采购相关方及相关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 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3-5年全品目全省范围准入限制 | 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5年至永久全品目全省范围准入限制 |
15 | 被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认定在履约过程中向相关邮政企业或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 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3-5年全品目全省范围准入限制 | 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3-5年直至永久全品目全省范围准入限制 | |
16 | 由于供应商违约导致严重损害客户利益,引发大规模客户强烈投诉,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在属地内引发大规模客户投诉并造成社会影响的,3-5年全品目全省范围准入限制 | 在多地引发大规模客户投诉并造成社会影响的,5年至永久全品目全省范围准入限制 | |
17 | 经安全事故责任报告判定供应商为主责以上,由其产品及服务质量问题,造成年度累计5人(含)以上死亡,或者10人(含)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含)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的 | 全品目全省范围永久准入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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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签订虚假合同、虚开票据等行为配合套取资金的 | 套取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3-5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 套取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5年至永久全品目全省范围准入限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