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市分公司投递末端建设采购项目”,邀请具备智能快递柜生产、集成、运营及维护能力的供应商进行入围。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苏州市分公司投递末端建设项目
采购内容与模式:本项目采用“包柜运营”服务模式。采购人主要提供自有免租免电场地。中标供应商(即合作协议中的“乙方”)需负责在这些指定场地提供、安装、并全面负责智能快递柜的日常运营、系统维护、故障排查及客户服务工作。核心服务要求如下:
1.系统对接:供应商智能快件箱系统须与邮政新一代中邮e通系统深度互联,保障快件“入柜即入中邮e通”。
2.运营保障:供应商须在项目所在城市配备常驻运营维护团队,确保柜机7x24小时正常运转,并在618、双十一等业务高峰期提前开放格口权限,满足邮政生产作业需求,不接受投标人最低格口数建设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采购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五)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七)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八)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可转包、分包。
(九)供应商如为外地企业,须在成交地区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在本项目服务合同生效前在成交地区设立服务场所(提供相关资料或承诺加盖公章)。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将被否决。
三、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1月29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按下附格式内容填写后,通过线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文件(电子档)。文件免费获取。
申请文件邮箱:suzhouems2026@163.com
报名审核时须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文件复印件1套:文件领取确认表(格式见公告附件)、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人身份证。
六、文件的递交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文件接收时间:2026年1月30日上午8:30至9: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为苏州市干将西路456号苏州邮政大楼阊胥路侧裙房2楼(集邮协会会议室)
文件仅可现场递交方式送达。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恕不接受。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官方网站 http://www.chinapost.com.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
联系人:周小芬
联系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456号
联系电话:0512-68635263
文件领取确认表
项目名称 | 苏州市分公司投递末端建设采购项目 |
1、供应商名称 |
|
2、联系人姓名 |
|
3、手机号码 |
|
4、地址 |
|
5、邮箱 |
|
6、开票信息 | 单位名称: |
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