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采购2026年至2028年除防冰液项目招标公告
(0747-2560SCCZAB400)
2.2 项目概况: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采购2026年至2028年除防冰液项目。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件,投标人可任意选择1个或2个包件进行报名,每个包件各1个中标人,各包可兼投兼中。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预计数量 | 计量单位 |
I型除防冰液 | 165 | 吨 | |
2 | IV型除防冰液 | 15 | 吨 |
2.4 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要求。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 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制度,须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
3.3 投标人须为除防冰液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如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承诺;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人须获得制造商对该项目的授权(须盖制造商公章),并提供授权书复印件);除防冰液制造商对本项目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经销商,制造商和其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4 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投标人为能够提供全新航空器部件或标准件或原材料或民用航空化学产品的民航局批准或认可的生产系统的制造商(提供民航局批准或认可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为能够提供使用过的航空器部件并经民航局批准或认可的维修单位(提供有CCAR-145维修许可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维修协会(CAMAC)或美国航空供应商协会(ASA)认证的航材分销商(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为航空运营人(提供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5 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6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7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8 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须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设备递交投标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人投标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3.9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12 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的要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包1:I型除防冰液额外要求:
3.13 投标产品须在中国民用航空局现行有效的《已获批准的飞机除/防冰产品清单(SAEⅠ型)》内(提供清单页面截图,注明所投标的产品),清单截图以代理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https://amos.caac.gov.cn/#/laws);或列入原民用航空产品制造人维护手册、材料清单及服务通告等文件中,且未经分装、配制、加工(提供承诺);
包2:IV型除防冰液额外要求:
3.14 投标产品须为在中国民用航空局现行有效的《已获批准的飞机除/防冰产品清单(SAEⅡ、Ⅳ型)》内中的SAE Ⅳ型(提供清单页面截图,注明所投标的产品),清单截图以代理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https://amos.caac.gov.cn/#/laws);或列入原民用航空产品制造人维护手册、材料清单及服务通告等文件中,且未经分装、配制、加工(提供承诺)。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11月04日起至2025年11月11日,每日9:0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报名费用缴纳请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ebid.sinochemitc.com)进行,完成缴纳费用步骤后,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报名并下载文件,未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报名并下载文件,视作未报名成功处理,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4.3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方式:(网址:ebid.sinochemitc.com)
①网上注册: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②缴费:注册完成后,登录账户,根据项目编号进入网络标书销售系统购买电子版采购文件;本采购文件售价为人民币0元/包件,平台使用费人民币800元/包件。售后不退。支付成功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③如在注册和购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客服:010-8639-1277。
4.4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方式:(网址:https://cg.11185.cn),客服电话:400-709-1099(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8:00-20:00)
①CA办理(须办理投标人单位电子章,自愿办理法人电子章):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查看“CA办理流程”,具体资料清单及办理流程见“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CA办理→云采签数字CA→《云采签操作手册下载》(CA办理成功后需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绑定,否则无法使用);
②报名:投标人下载并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报名→公告处搜索本项目名称(用户注册成功办理CA证书后,可通过云采签扫码报名,CA领取码无需填写)→等待代理机构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通过→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建议使用window7及以上系统,支持IE9、360、chrome、火狐等主流浏览器,XP系统不支持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部分功能;
③电子投标文件编制须应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具体操作说明可下载“操作手册-投标人”查看,制作软件及手册下载地址:https://cg.11185.cn/dzzb/PortalController.do?toolsDownload,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投标的,责任自负;
④如已注册过,则直接网上缴费并下载即可。
5.1 递交平台、递交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下载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2 加密、解密。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投标管家”(下载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对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集中解密。
5.3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公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扫描件(电子签字/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字/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字/章)。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
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线上参加开标仪式。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
注:本项目2025年11月03日发布的招标公告作废,具体内容以本次公告为准
我司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异议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指定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
联系人:何祥宁、宋子瑜、陈思韵、刘东阳、王宏伟、黄凡
电话:010-8392 3523、010-8392 3587
邮箱:hexiangning@sinochem.com、songziyu@sinoche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