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变更公告(02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2025-2028年集邮与文化传媒产品与服务采购合作供应商入围项目
2.项目编号:FA20250704000010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2025-2028年集邮与文化传媒产品与服务采购合作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5.首次公告日期:2025-07-04
二、变更信息
1.澄清变更事项:招标文件
2.澄清变更内容: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包4评标标准商务部分:
(1)产品研发
供应商提供2022-202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制作开发或经销新产品实物照片彩页(非设计图),每年制作开发新产品种类(同一系列视作1类)大于10类(含)得5分,每年在5(含)-10类之间得3分,小于5类得1分,最多得20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有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修改为:供应商提供2022-2025年制作开发或经销新产品实物照片彩页(非设计图),每年制作开发新产品种类(同一系列视作1类)大于10类(含)得5分,每年在5(含)-10类之间得3分,小于5类得1分,最多得20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合同复印件、产品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项目业绩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0个不同类型经销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集邮品和文创产品)经销成功案例,得1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份案例,得1分,最高25分。
注:合同的首页、金额页、盖章页、发票页的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合同发票原件备查。以上证明文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修改为: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0个不同类型经销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集邮品和文创产品)项目业绩,得1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份案例,得1分,最高25分。
注:与同一甲方签订的同一产品合同(不同批次),视作同一项目业绩,不重复得分;与同一甲方签订的不同产品合同、框架协议订单可多次计分。合同的首页、金额页、盖章页、发票页的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合同发票原件备查。以上证明文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3)原定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修改为:“2025年07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澄清变更日期:2025-07-11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系统,请供应商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以最新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因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与本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其他事宜不变。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详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236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898-66711416
代理机构:海南明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海阔天空国瑞城B座办公楼19层C1902房
联 系 人:林本健、林栩生、李香青
电 话:0898-65345458、18389666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