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行广告宣传发布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一至标段五)(项目编号:CG·2025-驻马店市分行-综合管理部-05)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简要说明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行广告宣传发布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一至标段五);
1.2采购内容:采购内容包括不限于广告策划、制作等内容,并在市区及辖内各县域投放我行业务宣传广告,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 |
需求单位 |
广告形式 |
一 |
市分行 |
墙体大牌(三面翻)、楼顶大牌 (三面翻)、三角高炮(三面翻)、T型塔(三面翻)、高塔 |
二 |
驿城区支行 |
跨街天桥、地库灯箱(固定面)、隧道大牌(三面翻)、公交电子站牌视频、公交车电子站牌背部广告(固定画面)、LED 大屏 |
三 |
确山县支行 |
小区电梯间广告、小区道闸广告、小区灯箱广告 |
四 |
新蔡县支行 |
小区电梯广告、小区灯箱广告、小区道闸广告 |
五 |
正阳县支行 |
户外大牌广告、县城高炮、县城跨街固定面、道路护栏广告 |
1.3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1年,广告发布期限为3-6个月,具体发布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1年内确保发布完毕。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规定:“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可实行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情形描述为:“基于市场环境,只能与唯一媒体、赞助及会展服务商等开展合作”。
标段一:驻马店市万方广告有限公司从驻马店市文化教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获得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媒体资源独家代理授权证明;
标段二:驻马店开发区天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从驻马店市天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该公司为驻马店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智能公交电子站牌媒体经营广告独家代理商)获得智能公交电子站牌媒体广告独家代理授权证明;从驻马店市万方广告有限公司(该公司为驻马店市文化教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媒体资源独家代理商)获得驻马店市区域内交通路老火车站正北侧100米东侧隧道大牌、交通路老火车站正北侧100米西侧隧道大牌、老火车站地下广场卡布灯箱广告位、驻马店市人民公园北广场万人看台处LED大屏、驻马店市人民公园阳光沙滩处LED大屏、乐山路解放路口跨街天桥、乐山路文化路跨街天桥、乐山路与健康路跨街天桥、文明大道与春晓街跨街天桥等媒体资源独家代理授权证明;
标段三:驻马店市蓝图广告装饰有限公司从确山县恒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即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获得8个小区(包括水岸星城、御景华府、盛世华庭、金河小区、领秀城、金地花园、温馨花园、卧龙嘉苑)的小区广告独家代理授权证明。
标段四:新蔡县沐金广告装饰有限公司从新蔡县鼎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获得10个小区(包括财富港湾、明珠嘉苑、滨河新城、富苑居、飞龙国际、顺达小区、仁和家园、凤凰城、文博花园、学府雅居)小区广告独家代理授权证明。
标段五:正阳光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从正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获得正阳县城内跨街户外广告独家代理授权证明。
三、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标段一:驻马店市万方广告有限公司;
标段二:驻马店开发区天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标段三:驻马店市蓝图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标段四:新蔡县沐金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标段五:正阳光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四、公示期及发布媒介
4.1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日。
4.2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官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五、异议的受理方式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日内有效,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令祯 ,15238355291
联系邮箱:konglingzhen.hx@chinaccs.cn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7号银丰商务A座1002室/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宝瑞路115号河南省信息安全示范基地5号楼8层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行
联系人:苑老师
电话:0396-2829779
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文明大道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