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劳务派遣及劳务承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5-03-31     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劳务派遣及劳务承揽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劳务派遣及劳务承揽采购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价。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价。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劳务派遣及劳务承揽采购

项目

2、采购编号:0627-25ZB0110442

3、项目概述: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交的相关采购材料,综合办公室拟启动劳务派遣及劳务承揽项目采购工作

4、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单位

备注

1

劳务派遣项目

311

合同期限2年

2

劳务承揽项目

43

合同期限2年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询价,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包1最高限价为20.1528万元,包2最高限价为2.7864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5、供应商资格条件:

包1:劳务派遣

与邮政企业合作的劳务派遣机构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财务状况良好、内控制度完备、管理规范、信用良好,至少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行政许可机关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具有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经营业务项目为劳务派遣的企业法人资质;

(2)注册资本原则上不得少于人民币500万元;跨地市范围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注册资本应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

(3)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跨地市范围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应承诺在具体地市开展业务前,在相关地市设置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4)具备协助用工单位管理的专业能力和条件;具备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实操经验和化解劳动争议风险的能力,拥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及获取渠道,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劳动用工、薪酬福利、绩效管理、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健全。

(5)能够提供确保服务质量的流程、标准、规范和相应的保障措施。

(6)近2年内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异常记录;

(7)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企业开户行出具的资信情况证明;

(8)凡与邮政企业有过合作经历的,再次合作前,均须由邮政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对以往合作项目相关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无异常结论的审计意见;

(9)与邮政企业无业务外包合作关系;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包2:劳务承揽

与邮政企业合作的劳务承揽机构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财务状况良好、内控制度完备、管理规范、信用良好,至少满足以下条件:

(1)劳务承揽机构必须是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法人经营实体,具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劳务承揽经营资质,如劳务外包劳务服务等人力资源服务资质,以及国家要求的特殊行业准入资质;

(2)注册资本原则上不得少于人民币500万元;跨地市范围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注册资本应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

(3)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跨地市范围提供劳务承揽服务的,应承诺在具体地市开展业务前,在相关地市设置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4)具备现场管理的专业能力和条件;具备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实操经验和化解劳动争议风险的能力,拥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及获取渠道,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承揽管理制度;劳动用工、薪酬福利、绩效管理、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健全。

(5)能够提供确保服务质量的流程、标准、规范和相应的保障措施。

(6)近2年内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异常记录;

(7)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企业开户行出具的资信情况证明;

(8)凡与邮政企业有过合作经历的,再次合作前,均须由邮政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对以往合作项目相关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无异常结论的审计意见;

(9)与邮政企业无业务外包合作关系;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否决条件: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惩戒有效期内的外包商,与邮政企业有业务外包合作关系的,以及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纳入: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6、采购文件文件的获取: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的项目/选择接受邀请的项目—购买采购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采购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0401日至20250408日,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应将获取采购文件时需要上传的以下资料原件扫描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代表获取文件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人需提供最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3)相关资质证书;(4)支付凭证(文件费用为每份200元)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注:供应商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

7、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04月09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并在2025年04月09日上午08:30-09:00(北京时间)现场完成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到”流程。请供应商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

2)递交及解密地点: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淄博高新区创业火炬广场E座1308室)。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并且通过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电脑解密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加密、解密:供应商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递交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使用在平台下载的“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并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递交截止时间后,尽快使用CA证书完成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解密。

4)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

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的电子版响应文件。

纸质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派代表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官方网站和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兴学街93号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533-2889967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高新区创业火炬广场E座1308室

联系人:单女士         电话:0533-3171938

发布人: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