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保险重庆分公司跨年业务轨道交通广告宣传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中邮保险重庆分公司跨年业务轨道交通广告宣传项目〕采购人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单位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中邮保险重庆分公司跨年业务轨道交通广告宣传项目、CITCC-CPICQTP2024001
三、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为中邮保险重庆分公司跨年业务轨道交通广告宣传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重庆市轨道交通5号线、9号线、10号线和环线灯箱广告,站点任选,投放数量为18块,投放时间为8周,服务期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6月30日。
四、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相关审批流程批准后,可实行单一来源采购:(一)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第一条情形“1.基于技术方案或市场垄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或代理商处购置”。经查询重庆市轨道交通运行线路图,本次拟围绕重庆机场T3、T2航站楼、重庆西站、北站和沙坪坝高铁站等交通枢纽区域,以上站点主要在5号线、9号线、10号线和环线,目前由重庆轨道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独家代理。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与重庆轨道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单一来源谈判。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重庆轨道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六、公示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life.com/;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七、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1日。
八、异议的受理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宜:
招标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聚贤街5号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1号院1号楼10层
联 系 人:邹老师 联 系 人:金凤、张艺、谢羽
电 话:023-67633090 电 话:18983950662(金凤)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jinfeng.zgtj@chinaccs.cn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 号: / 账 号:6232593799000087554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