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邮区中心法院文书打印机维保供应商
采购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邮区中心 (以下简称“采购人”)就法院文书打印机维保供应商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
一、项目名称:法院文书打印机维保供应商采购。
二、项目编号:YQZX-2026-5
三、项目概述:/
四、采购内容:采购法院文书打印机维保供应商1家,打印机型号为爱普生WF-C202750a,数量为2台。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备注 |
1 | 法院文书打印机维保供应商1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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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2)本项目/包最高限价为 7.7 万元/年/台,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重庆市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询比;
(四)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五)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七)供应商须提供爱普生原厂出具该项目的授权函(书)以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均需加盖原厂鲜章)。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2月13日,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附后)盖章扫描件发送到采购联系人的邮箱:291299978@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和单位全称),采购联系人收到报名资料后,确认报名成功后通过邮件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至供应商电子信箱。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2月27日上午9:30—10:00
(二)递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两港大道195号(综合楼410室)
(三)响应文件应按询比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本项目接受供应商邮寄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邮寄送达时间的不确定性,并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两港大道195号 邓老师 023-63887751);
(四)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九、唱价:
询比采购唱价时间: 2026年2月27日上午10:00,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hinapost.com.cn)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邮区中心
详细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两港大道195号
项目联系人:邓老师
电话:023-63887751
邮箱:291299978@qq.com
附件: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名称:法院文书打印机维保供应商采购 项目编号:YQZX-2026-5 |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公章) | ||
联系人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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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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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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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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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说明: 1.现场报名的供应商,请到重庆市渝北区两港大道195号综合楼410室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2.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291299978@qq.com(邮箱)。 | |||
附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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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和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6年2月11日- 2026年2月13日17:00(工作时间) | |||
经办人(签字):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