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的委托,就中国邮政咸阳市分公司机要生产场地监控设备购置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参与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咸阳市分公司机要生产场地监控设备购置项目
2、招标编号:SY2025-180/ZDZB2025121803
3、项目概况
3.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中国邮政咸阳市分公司机要生产场地监控设备购置目,网络硬盘录像机12台、存储硬盘90个、红外半球摄像机68台等设备。项目总预算金额为34.60万。具体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采购数量 | 规格参数 |
1 | 32路8盘位网络硬盘录像机 | 台 | 12 | 详见第五章:技术服(服务)规范 |
2 | 监视机 | 台 | 12 | |
3 | 红外半球摄像机 | 台 | 56 | |
4 | 室外防水一体机 | 台 | 48 | |
5 | 室内臻全彩智能摄像机 | 台 | 12 | |
6 | 交换机 | 台 | 12 | |
7 | 存储硬盘 | 台 | 90 | |
8 | 拾音器 | 台 | 36 | |
9 | 机柜 | 台 | 12 | |
10 | 人脸门禁一体机 | 台 | 26 | |
11 | 磁力锁 | 台 | 26 | |
12 | 门禁开关电源 | 台 | 26 | |
13 | 开门按钮 | 台 | 26 | |
14 | 报警主机+键盘(16路) | 台 | 13 | |
15 | 烟感探测器 | 个 | 26 | |
16 | 双鉴探测器 (壁挂) | 个 | 26 | |
17 | 声光一体机 | 个 | 13 | |
18 | 报警按钮 | 个 | 13 |
3.2供货期: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备货,合同签订且接到安装通知后,30日历天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3.3质保期:5年,其中原厂质保不少于3年。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投标时应提供32路8盘位网络硬盘录像机、红外半球摄像机、室外防水一体机、室内臻全彩智能摄像机、人脸门禁一体机、双鉴探测器 (壁挂)、烟感探测器等主要设备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家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4.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1)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3)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中标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6)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为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7)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8)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投标人须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陕西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多名供应商信息一致情况,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邮箱等,如出现以上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书面意见,如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9.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终端设备投标,如发现投标终端设备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情形,予以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25日17时00分到2025年12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在线报名、电汇缴费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流程为:
1)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注册后办理CA,未收到证书之前,可使用领取码报名项目及购买招标文件)→查看最新招标项目→供应商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费(电汇缴费并上传缴费凭证)→确认报名成功→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
2)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99-1099(周一至周五9:00-17:00)。
(2)潜在投标单位须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点击门户网站【用户中心】中【CA办理】按钮,根据系统提示与要求完成数字证书申请。CA办理电话:400-788-8550(周一至周五9:00-17:00)。
(3)报名资料: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公司营业执照、购买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及可以编辑版本的开票信息登记表,(注:请按照顺序将所有报名资料的扫描件放到一个PDF文件内,只上传一个PDF文件即可,上传时文件夹命名为公司名称,出现未按照规定上传、资料不全、资料不合格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拒绝)
开票信息登记表(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税号 | 地址 | 电话 | 开户行 | 账号 | 接收邮箱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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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付费方式:电汇。
5.4标书费电汇开户行及账户信息:
户 名: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2701131601201000028739;
行 号:314791001279;
开户银行: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
付款时请备注“SY2025-180工本费”,说明:该账户仅接受公对公转账。
(转账成功后,请将开票信息及付款截图发送至邮箱3778382040@qq.com中,以便发具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5日09时30分整(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
6.2 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2号西部国际广场B座28楼会议室(五)。
6.3逾期递交纸质版或逾期上传电子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5日09时30分整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2号西部国际广场B座28楼会议室(五)。
8、其他
8.1 加密、解密
(1)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
(2)开标时代理机构对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集中解密。唱标结束后,投标人需对电子开标一览表进行签章确认,投标人可带电脑和CA锁在现场进行确认,也可远程进行确认。若需现场确认,投标人需确保电脑网络畅通(需自备热点)、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不影响对电子开标一览表的签章确认;
(3)因系统原因无法完成解密的,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开启,无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4)因投标人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原因无法完成解密的,投标人将自行承担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注: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8.2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sntba.com)、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cg.11185.cn)和中国邮政集团官网(www.chinapost.com.cn)同时发布。因发布工具不同而可能导致的公告内容及格式不尽一致,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cg.11185.cn)发布内容为准。
8.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5号陕西省邮政大厦
联 系 人:文琰童
电 话:029-88602048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楼
联系人:马咄 魏雪妮 秦春莉
电 话:18629656932
电子邮件:37783820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