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监控中心监控显示屏采购及安装服务招标公告

2025-08-15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监控中心监控显示屏采购及安装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监控中心监控显示屏采购及安装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监控中心监控显示屏采购及安装服务

2.2 招标编号:0632-2547H91P1200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 招标范围:为大同市邮政分公司监控中心监控显示屏安装服务

2.5 供 货 期:自采购人下达采购订单,10天内完成安装与调试

2.6 质 保 期:产品交付使用之日起,提供三年的免费售后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常规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3.1.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1.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5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且不得分包与转包。

3.2 专业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为拟投标产品的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代理商不能同时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制造商的授权进行投标;同一品牌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

3.2.2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为原厂正品,非OEM或贴牌产品,投标人需出具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的质量保证承诺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3.2.3本项目拟依据预算金额设置投标限价。本项目不保证预算的产品数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9层。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815日至2025822日,每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4.3.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3.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4.3.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3.4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59514:30(北京时间)。

5.2 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9层会议室。

5.3 递交方式:开标地点投标人现场递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官方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9

邮编:030021

联系人:滕博君、马跃(13453440600)、袁兆新、韩亚俊、刘超、张雅婕、史浩强

电话:0351-7882530

电子邮箱:13453440600@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长风西街支行

账号:914011013000135693 

联行号:403161017019

网址:http://www.sxtend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