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为打造稳定高效的供应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国邮政”)将开展2024年一级干线(以下称“一干”)和二级干线(以下称“二干”)运输外包供应商信息核查工作。供应商信息核查是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收集和确认的过程,核查结果将应用于邮政采购活动,作为供应商管理和采购评审的重要参考和依据。中国邮政鼓励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信息核查,请有意向参加核查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申报。
为保证信息核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公告涉及核查的项目
中国邮政2024年一干和二干运输外包服务项目
二、参与本次信息核查的供应商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二)申报一干的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二干的供应商须为小规模纳税人及以上企业,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可在全国至少一个省份提供运输服务。
(四)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申报一干的供应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五)申报一干的供应商须具有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个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的案例,该案例累计结算总金额至少达人民币200万元;申报二干的供应商须具有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个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的案例。
(六)申报一干的供应商须提供准牵引总质量30吨及以上的自有牵引车头至少80个和核定载质量30吨及以上的自有半挂车厢至少80台;申报二干的供应商须提供核定载质量不低于1990kg的自有运输车辆至少2台。
(七)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各省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采取永久采购禁入措施的,不得参加禁入范围的信息核查。
(九)与邮政有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信息核查: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信息核查申报要求
本公告发布后,有意愿参与信息核查的供应商请在2024年9月20日18:00前按要求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bidweb/#/login)进行信息申报。申报前需要注册用户,已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使用账号密码登录,登录平台后完善基本信息、业务经办人信息和企业资质即可提交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陆系统点击“供应商基本信息管理”参与“干线运输外包供应商信息核查”。注册和完善信息过程中相关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
对于前期已经参加过线下信息核查(如安徽、山东、湖南、甘肃等省二干供应商信息核查)的供应商,中国邮政仍建议参加本次线上信息核查。
本次核查不接受任何逾期提交的申报材料。
四、资料审核
中国邮政将统一组织申报材料的审核,供应商应准备好相关材料的原件以备审核,中国邮政或将采用现场审核或远程视频审核的方式进行信息核实(具体核查方式以核查团队通知为准)。为确保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供应商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五、核查结果告知
核查结果将告知供应商,具体以核查团队通知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如出现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未完成信息核查,包括但不限于未在申报截止时限前申报、未及时提供足够申报材料,不配合资料审核和现场考察工作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对于供应商在信息核查过程中发生的弄虚作假、向中国邮政采购及相关人员行贿等行为,将按照中国邮政供应商管理相关要求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邮政供应商信息核查团队
电话:010-68856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