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 更 公 告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食堂菜品项目
二、项目编号:LNZQ-20240301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7日
四、本次更正日期:2024年03月13日16:00
五、更正事项、内容:
1、招标公告“5、潜在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近三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五)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六)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更正为:5、潜在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投标单位须在需求所在地有固定经营场所,提供经营场景照片及房屋协议等证明,如虚假提供则按废标处理。
(三)近三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六)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七)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招标公告“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07日至2024年03月14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采购文件:300元/每包,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更正为: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13日至2024年03月20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采购文件:300元/每包,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提供经营场景照片及房屋协议等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3、招标公告“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3月28日13:3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8日13:30时(北京时间)”
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4月03日09:3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3日09:30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以最新澄清文件为准,望各供应商及时下载澄清文件。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锦州市延安路四段四号
采购人联系人、联系方式:王女士0416-710604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张女士0416-3203111
2024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