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总部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包2(打印机和复印机)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采购平台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总部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包2(打印机和复印机)
2、采购编号:CECOM-2023-BD02-0681/02
3、采购内容:本次购买A3彩色激光打印机、A4激光彩色打印机一体机和数码复印机,本次采购为“框架协议+订单”供应形式,协议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序号 |
设备名称 |
首批订单数量 |
全年预估数量 |
1 |
A3彩色激光打印机 |
1 |
8 |
2 |
A4彩色激光打印机一体机 |
5 |
15 |
3 |
数码复印机 |
1 |
5 |
合计 |
7 |
28 |
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订单数量为准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包最高限价为:
包号 |
设备名称 |
单台最高限价(元) |
2 |
A3彩色激光打印机 |
15,000 |
A4激光彩色打印机 一体机 |
8,000 |
|
数码复印机 |
24,400 |
注:供应商报价如高于上述各部分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响应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响应人至少提供一个2019年1月1日至今与国有企业合作的货物销售合同,合同内货物应包含A3彩色激光打印机、A4彩色激光打印机一体机和数码复印机;
6)响应人须为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提供所投产品的销售资格证明材料。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响应;
7) 响应人提供的所投产品需具备3C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8) 响应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该标包的最高限价;
9)响应人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号条款;
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11)供应商须购买本项目所投包次比选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所投包次。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采购文件
步骤一:在“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此平台为代理机构平台)完成注册。
采购文件获取流程: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找到本项目→购买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平台页面“帮助中心”)
步骤二: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https://cg.11185.cn)(此平台为采购人平台)完成注册。
采购文件获取流程:使用CA证书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查找本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文件。
注:“CEC电子采购平台”与“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的采购文件内容虽然一致,但供应商仍须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完成以上两个步骤的操作。
(1)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采购文件售出不退。
(2)支付方式(任选一种):
方式一:选择“网上支付”→提交→个人/企业账户付款→网上支付→进入银联电子支付页面完成付款,支付成功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方式二:选择“电汇(不接受个人账户电汇)”,标书款以“电汇”方式支付后(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在此处上传电汇底单,审批通过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
说明:
①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采购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包括电子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三种形式),供应商自行选择发票种类(如选择电子发票,发票开具后可自行至平台下载,如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开具后需到代理机构领取),开票信息以供应商注册时填写的企业信息为准。
③供应商务必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CEC电子采购平台”完成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并上传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
④支付仅需在“CEC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操作,支付成功后需将“电汇底单扫描件/支付凭证截图”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文件之处,审核通过后即可在采购人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3)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1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获取采购文件、开具发票联系人:刘亚杰
联系电话:010-52200340,15230529879
电子邮箱:liuyajie@ce-com.cn
(5)客服电话:010-89178317
工作时间:09:00-11:30 | 13:30-17:00
客服邮箱:service1@ebidding.com.cn
6、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8月1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并在2023年8月15日上午08:30-09:30(北京时间)现场完成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到”流程。请供应商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
(2)递交及解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国海广场A座14层第二会议室。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并且通过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电脑解密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加密、解密:供应商须在唱价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唱价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唱价时,尽快使用CA证书完成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解密。
(4)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
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响应文件。
纸质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唱价:
(1)唱价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唱价。
(2)唱价时间:2023年8月1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3)响应文件递交及唱价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第二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9、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采购人: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
项目联系人: 安冬、李宇鑫、逄政、唐翀
电 话:18201308326、15810780064、010-52200342、010-52200341
电子邮件:liyx@ce-com.cn、andong@ce-com.cn
以下银行信息用于标书款和保证金:
--户名: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 号:34417105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