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化处理中心推广应用工程GPU服务器和视频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ECOM-2023-BD02-0167) ”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采购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化处理中心推广应用工程GPU服务器和视频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CECOM-2023-BD02-0167
三、招标内容:
包号 |
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数量 (台/个) |
含税最高限价 (元/台/个) |
备注 |
1 |
GPU服务器 |
高配GPU服务器 |
207 |
300000 |
— |
低配GPU服务器 |
36 |
220000 |
— |
||
2 |
流媒体服务器 |
流媒体服务器 |
150 |
30000 |
— |
3 |
摄像头 |
摄像头 |
13558 |
1260 |
预估采购数量13558个,首批订单量为预估数量的80%(采购数量仅供参考,实际数量以订单为准)。 |
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四)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五)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要求:
包1:投标人应为拟投标产品的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两种服务器须为同一品牌。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该包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不能同时接受同一包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制造厂商的授权;制造厂商不得与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参与同一个包的投标。
包2和包3:投标人应为拟投标产品的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该包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不能同时接受同一包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制造厂商的授权;制造厂商不得与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参与同一个包的投标。
(六)业绩要求:
包1: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GPU服务器年累计销售量不低于20台的销售案例。
包2: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类产品累计销售数量不少于200台的销售案例。
包3: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类产品累计销售额不低于500万元的销售案例。
(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包1高配 GPU服务器含税最高限价单价为300000元/台、低配GPU服务器含税最高限价单价为220000元/台、包2流媒体服务器最高限价单价为30000元/台、包3摄像头含税最高限价单价为1260元/个。
(八)投标人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号条款。
(九)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项目的要求获取各包次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各包投标。
注:投标人须按投标人资格条件逐条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招标文件发售: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 7888 550或400-898-8881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购买采购文件
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 www.cec-ec.com.cn)。
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1、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包人民币500元。
2、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 www.cec-ec.com.cn。
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支付(方式):
(1)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2)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个人/企业账户付款--网上支付--进入银联电子支付页面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客服电话:010-89178317
客服邮箱:service1@ebidding.com.cn
工作时间:09:00-11:30 | 13:30-17:00
注:说明
①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招标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③务必于投标截止期前在“CEC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并上传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
3、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1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刘亚杰、安冬
联系电话:010-52200340、15230529879、15810780064
注:在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均须完成“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和“CEC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www.cec-ec.com.cn)“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如在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以上两个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标书款不予退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要求: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线上“签到”流程;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在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流程,投标将被拒绝。开标时,投标人应通过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
(二)纸质文件作为归档使用。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要求:投标人应在2023年4月6日上午08:30-09:30(北京时间)现场递交或2023年4月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5A层第四会议室,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或密封不完好将被拒收。
(三)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投标管家》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
注:1、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打印胶装后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3、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七、开标
(一)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线上解密开标,没有现场开标环节。
(二)开标时间:2023年4月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后尽快完成线上投标文件的解密,并自行查看开标结果。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发布。
招标代理名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5A层
项目联系人: 安冬、逄政、李宇鑫、唐翀、吕伟
电子邮件:andong@ce-com.cn
电话:15810780064、15313693602、18201308326、15600271071
--银行信息:以下信息用于标书款和保证金
--账户名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号:344171055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