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2018-2019年邮件容器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33-187912138601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共分14个包,第1包:国际水陆路31号,第2-6包:省内专用方底袋,第7-11包:国际航空邮袋;第12-14包:国际水陆路邮袋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中国邮政集团公司2018-2019年邮件容器集中采购项目的投标。
2.采购内容
2.1本项目采购任务包括普邮邮件容器、国际邮件容器、机要邮件容器。具体品种、型号和数量详见下表:
分包号 |
分包内容 |
数量 (万条) |
具体型号 |
数量条 (万条) |
中标原则 |
分配量 |
|
包1 |
国际水陆路31号 |
65 |
31 |
65 |
综合排名前2名 |
第1名60%, 第2名40% |
|
包2 |
省内专用方底袋 |
54.481 |
L |
5.18 |
综合排名前1名 |
第1名100% |
|
M |
21.36 |
||||||
S |
27.941 |
||||||
包3 |
19 |
S |
19 |
综合排名前1名 |
第1名100% |
||
包4 |
34.029 |
L |
6.507 |
综合排名前1名 |
第1名100% |
||
M |
12.204 |
||||||
S |
15.318 |
||||||
包5 |
29.73 |
L |
4.24 |
综合排名前1名 |
第1名100% |
||
M |
11.94 |
||||||
S |
13.55 |
||||||
包6 |
19.5 |
L |
1 |
综合排名前1名 |
第1名100% |
||
M |
5 |
||||||
S |
13.5 |
||||||
包7 |
国际航空邮袋
|
60 |
21 |
60 |
综合排名前1名 |
第1名100% |
|
包8 |
65 |
21 |
65 |
综合排名前1名 |
第1名100% |
||
包9 |
39.542 |
21 |
27.51 |
综合排名前1名 |
第1名100% |
||
22 |
12.012 |
||||||
23 |
0.01 |
||||||
F22 |
0.01 |
||||||
包10 |
25.53 |
21 |
22.5 |
综合排名前1名 |
第1名100% |
||
22 |
2.64 |
||||||
23 |
0.39 |
||||||
包11 |
20.01 |
21 |
15.01 |
综合排名前1名 |
第1名100% |
||
22 |
5 |
||||||
包12 |
国际水陆路邮袋 |
18 |
31 |
18 |
综合排名前1名 |
第1名100% |
|
包13 |
5.75 |
31 |
2 |
综合排名前1名 |
第1名100% |
||
32 |
3.6 |
||||||
33 |
0.15 |
||||||
包14 |
4.228 |
31 |
3.454 |
综合排名前1名 |
第1名100% |
||
32 |
0.347 |
||||||
33 |
0.427 |
各包供货范围:
分包号 |
分包内容 |
范围 |
包1 |
国际水陆路31号 |
集团公司 |
包2 |
省内专用方底袋 |
安徽、江苏、上海、浙江 |
包3 |
山东、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河南 |
|
包4 |
湖北、湖南、海南、广东、江西、福建 |
|
包5 |
四川、重庆、西藏、陕西、宁夏、内蒙古、山西 |
|
包6 |
云南、贵州、新疆、甘肃、青海、广西 |
|
包7 |
国际航空邮袋 |
上海、湖南、河北、北京、天津、山西 |
包8 |
江苏、山东、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 |
|
包9 |
浙江、安徽、江西、四川、重庆、湖北 |
|
包10 |
福建、广东、海南、广西、云南、贵州、西藏 |
|
包11 |
河南、陕西、新疆、青海、宁夏、甘肃 |
|
包12 |
国际水陆路邮袋 |
江苏、山东、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北京、天津、河北 |
包13 |
浙江、福建、新疆、上海、西藏、青海、甘肃、宁夏、陕西、山西 |
|
包14 |
江西、安徽、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湖南、湖北、河南、四川、云南、贵州 |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本次采购有效期2年,以上数量为2018年需求量,2019年需求量待定。
2.2交货期:收到调拨通知单/交货订单后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投标。
注2: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若同时投第2包、第3包、第4包、第5包、第6包的,同一个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包;若同时投第7包、第8包、第9包、第10包、第11包的,同一个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包,;若同时投第12包、第13包、第14包的,同一个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包。
注3:如果投标人所投包出现了注2的情形,多个包中排名第一,则优先承担总条数多的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3投标人须配备缝纫设备、剪裁器具等生产设施,具备独立生产制作邮件容器的能力。
3.4投标人须在规定日期内提供投标样品供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3.5投标人须有代采购人安全储存保管成品的仓储能力和完成调拨发运工作的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9月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602室,持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500元(购买包2、3、4、5、6任意一个包或多个包只需支付一个包的标书款;购买包7、8、9、10、11任意一个包或多个包只需支付一个包的标书款;购买包12、13、14任意一个包或多个包只需支付一个包的标书款),售后不退。
4.3外地供应商可以采取网络领取的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填写完毕后将扫描件邮件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并同时支付文件领取费用和快递费用,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将电子版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地址,同时将纸质招标文件以快递形式寄出,文件费用为500元,快递费用为50元)。
5.投标样品的递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样品将予以拒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5.1投标人须按以下要求提交投标样品。
样品的封装和标记:
5.1.1样品须以“套”为单位,把所有所投包需提交的样品全部密封在一个密封包装内进行封装和递交。
注:样品均不得含有任何投标人名称、品牌标识及其他特殊标记。
每包样品数量见下表:
包号 |
容器名称 |
样品数量(条) |
检测费用(元) |
1 |
国际水陆路31号 |
3 |
1780元 |
2 |
国际水陆路邮袋(L、M、S) |
各3条 |
1300元 |
3 |
|||
4 |
|||
5 |
|||
6 |
|||
7 |
国际航空邮袋(21号、22号、23号) |
各3条 |
1300元 |
8 |
|||
9 |
|||
10 |
|||
11 |
|||
12 |
国际水陆路邮袋(L、M、S) |
各3条 |
1780元 |
13 |
|||
14 |
备注:若投标人除了投第1包以外的, 若投标人投第2包、第3包、第4包、第5包、第6包中一个包或多个包的,只需提供一套份样品即可;若投标人投第7包、第8包、第9包、第10包、第11包中一个包或多个包的,只需提供一套份样品即可;第11包、第12包、13包中一个包或多个包的,只用按照要求递交一套检测样品。
5.1.2 外包装要求:外包装上须注明包号、投标人名称。
5.1.3 内包装要求:内包装上均不得含有任何投标人名称、品牌标识及其他特殊标记。
5.2 样品用途:样品供招标人及由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封存。
5.3 检测费用:递交样品同时须以现金形式向检测机构缴纳检测费用。无论投标人所递交样品是否通过检测,样品检测费均自行承担。
5.4 样品的递交:
递交时间:2018年9月8日下午13:30—16:30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其他时间概不接收。
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西路65号(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联系人: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周志成
联系电话:13520049677
5.5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将予以封存,不予退还。封样作为对相关投标人所供货物质量管理的依据之一。
5.6 投标样品须与投标产品保持一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6日9时00分,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南大街62号天健宾馆3层第七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602室
邮编:100004
联系人:姜波、周志成、钱大鹏
电话:010-84865055-151、167、153
传真:010-84865255
电子邮件: zhouzc@biddingcitic.com;
账 户: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911002010000936448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西城区支行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