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2018年点验钞机、纸币清分机设备集中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2018年点验钞机、纸币清分机设备集中采购项目(包3:一口清分机)
2、招标编号:0714-EMTC-02-00566/03
3、招标内容:
包号 |
货物名称 |
拟采购数量(台) |
03 |
一口清分机 |
2,780 |
说明: 本次采购供应形式为框架协议+订单模式,本次招标数量为第一批拟采购数量,实际数量以订单签定为准。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货物/服务需求及技术规范书》)。
注1、投标人可以就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每个包只允许响应一个型号的产品,且投标和测试的型号相一致,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国产设备的投标人应为拟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国产设备指国内自主产权、自主研发、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
4)进口设备的投标人应为拟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为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允许参加同一包的投标。进口设备是指国外品牌在中国建厂或与国内的厂商进行合资、合作生产的产品,或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注册资金不包括本公告发布日之后的增资)
6)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如果为代理商,须同时提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制造商的证书复印件)
8)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度和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9)投标人所投纸币清分机设备保修期为5年。
10)投标人所投产品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印制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别能力检测中心的检测,列入《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过检名录》,须提供完整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1)清分机须具有2016年至今,同类投标产品(可不同型号)在邮政系统(含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六个单位任意一家总部/总行中标或入围的通知书。且中标或入围产品有实际供货数量,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12)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投标。
13)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供样品进行检测。
14)投标人须按照本项目对测试的相关规定进行投标。
15)投标人必须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16)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发售:
(1)标书售价:1000元人民币/包;
(2)投标人注册:投标人登录“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网”注册。网址 http://bidding.ceiec.com.cn/
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3)支付:
付款方式:电汇/现金/网上在线支付;
a)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b)现金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现金”方式支付,现场交现金,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c)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个人/企业账户付款--网上支付--进入银联电子支付页面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说明:
①请在汇款附言上标明招标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的企业信息为准。
(4)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时间: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9月11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5)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丁莉莉 李岩
联系电话:010-52579311,52579273
E-MAIL:dll@ceiec.com.cn
6、本项目的测试环节安排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后,具体要求见测试方案, 测试方案将随招标文件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须按第五部分《货物/服务需求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提交投标样品,如投标人的投标样品未通过测试,其投标将被拒绝。
7、测试样品递交
递交时间: 2018年9月17日15:30-16:30 (逾期到达的测试样品将被拒绝);
测试启动会:2018年9月17日17:00
递交样品时同时递交测试授权函,加盖公章。
递交地点:南京市玄武区东杨坊100号
递交样品联系人:黄力, 15850722608
8、测试样机抽取:招标方将于2018年9月12日-14日组织到投标人生产场地(或进口产品代理商的公司所在地)进行样机抽取、封样及相关文件的查阅工作,工作安排如下:
1)抽取数量:每包随机抽取2台供测试使用的样机;
2)投标人提供的每包供招标方抽取样机数量要求:第3包和第4包不少于30台,第5包不少于10台;
3)招标方将查阅投标人及产品相关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企业规模、生产能力、管理能力、研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内容;
4)具体时间另行安排,招标方将在测试样机抽取工作期间联系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留下的联系人;
注:如投标人不能按照上述要求准备抽取工作,将导致投标人的测试抽取工作被拒绝。
9、测试人员在测试现场检查投标样品,如不同投标样品的外观及内部机械构造存在一致的情况,为保证投标样品外观及内部机械构造的唯一性,须投标人现场说明投标样品之间的关系,对外观及内部机械构造一致的投标样品,招标方有权仅保留一款进行测试。如投标人不能现场说明投标样品之间的关系,招标方有权拒绝所有外观及内部机械构造一致的投标样品。
10、测试费用:递交样品同时,须缴纳测试费用(现金形式),测试费用用于本项目进行测试时发生的相关费用,测试费用金额根据所有参加测试机型的数量均摊,具体测试费用金额测试启动会时统一告知所有参加测试的厂商。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0月10日08:00-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0日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美泉宫饭店三层莫斯科会议室(北京市西四环北路125号<四季青桥南再往南300米>,电话:88869999)。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名称: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21层
邮政编码:100036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吕先生、宋先生
电 话:010-52579313、52579317、52579321、13911456992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区支行
账 号:911007010000328971
行 号:4031 0000 5081
电子邮件:guohong@ceiec.com.cn__